投资政策解读:“创投十七条”2024
创始人
2024-06-23 17:15:10
0

6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创投十七条),措施共六项、十七条细则,涵盖募、投、管、退全链条,支持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措施指出,发展创业投资是促进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的重要举措。

这是国务院级别第一次关于创业投资行业发布的重要文件,首次提出创投对于科技创新与发展的重要作用。在当下一级市场的暗淡期,《创投十七条》的出台,对于提振投资人信心,形成行业共识,推动创新创业大发展,促进耐心资本和长期金融支持,都将发挥积极而深远的作用。

龙舟投资将通过对措施的逐条解读,带领科创企业与投资人认真学习、深刻理解《创投十七条》外延与内涵,把握住政策的精髓。

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发展创业投资是促进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的重要举措。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现提出以下政策措施。


1、总体要求

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围绕创业投资“募投管退”全链条 ,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和管理制度,积极支持创业投资做大做强 ,充分发挥创业投资支持科技创新的重要作用,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引导创业投资稳定和加大对重点领域投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促进科技型企业成长,为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提供有力支撑。

龙舟投资解读:总体要求明确了该措施的思想指导,突出了围绕创投“募投管退”的全链条的高质量发展,强调按市场化原则引导投资,并明确科技创新就是新质生产力。


2、培育多元化创业投资主体

(一)加快培育高质量创业投资机构。鼓励行业骨干企业、科研机构、创新创业平台机构等参与创业投资,重点培育一批优秀创业投资机构 ,支持中小型创业投资机构提升发展水平。引导创业投资机构规范运作,提升股权投资、产业引导、战略咨询等综合服务能力 。创业投资机构按规定开展私募投资基金业务的,应当依法依规履行登记备案手续。未经登记备案的主体,应当用自有资金投资。

龙舟投资解读:政策文件强调了对创业投资领域的精准支持,即优先扶持那些表现出色的创投企业,希望行业骨干企业、科研机构、创新创业平台机构这三类机构来成为GP群体,形成一批优秀的创投机构力量。同时明确了创业投资机构可以有两种形式投资:1)备案的通过私募基金投资;2)未备案的通过自有资金投资。

(二)支持专业性创业投资机构发展。加大高新技术细分领域专业性创业投资机构培育力度,引导带动发展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促进提升中小企业竞争力。聚焦新领域新赛道,对投资原创性引领性科技创新的创业投资机构,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引导创业投资充分发挥投早、投小、投硬科技的作用。

龙舟投资解读:政策特别强调创业投资的专业化发展。这意味着创投企业应该专注于特定领域,而不是追求规模的盲目扩张。鼓励创投企业专注于专业化发展,以实现对早期、小型和创新型企业的精准投资。

(三)发挥政府出资的创业投资基金作用。充分发挥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等作用,进一步做优做强,提高市场化运作效率,通过“母基金+参股+直投”方式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优化政府出资的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改革完善基金考核、容错免责机制,健全绩效评价制度 。系统研究解决政府出资的创业投资基金集中到期退出 问题。

龙舟投资解读:政策特别指出,政府创投资金应重点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并提出改善容错机制和解决国有创投退出问题,以解决之前政府投资中遇到的难题。

(四)落实和完善国资创业投资管理制度。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 发挥自身优势,利用创业投资基金加大对行业科技领军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 的投资力度。健全符合创业投资行业特点和发展规律的国资创业投资管理体制和尽职合规责任豁免机制,探索对国资创业投资机构按照整个基金生命周期进行考核。

龙舟投资解读:政策强调了支持“创投国家队”,即政府支持的创投企业应成为行业标杆,引领创投行业的发展方向。


3、多渠道拓宽创业投资资金来源

(五)鼓励长期资金投向创业投资。支持保险机构 按照市场化原则做好对创业投资基金的投资,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投资基金穿透后底层资产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未上市公司股权的,底层资产风险因子适用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相关要求。鼓励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机构发行公司债券和债务融资工具 ,增强创业投资机构筹集长期稳定资金的能力。

龙舟投资解读:政策文件提倡创投资金的机构化发展,鼓励保险机构参与创投市场,以成为创投领域的长期资金来源。此外,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创投机构通过发行债券等方式拓宽资金渠道,增强资金实力。

(六)支持资产管理机构加大对创业投资的投入。支持资产管理机构 开发与创业投资相适应的长期投资产品。在依法合规、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支持私募资产管理产品投资创业投资基金 。鼓励资产管理机构针对科技型企业在不同成长阶段的经营特征和金融需求,提供并完善股权投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和资产服务信托等综合化金融服务。

龙舟投资解读:本条款对资产管理机构在支持创业投资方面的行动提出了一系列规范性指导。但是,这些规定在创新性方面并没有显著的突破,更多的是对现有做法的确认和强化。

(七)扩大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直接股权投资试点范围。支持金融资产投资公司 在总结上海试点开展直接股权投资经验基础上,稳步扩大试点地区范围,充分发挥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在创业投资、股权投资、企业重组等方面 的专业优势,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

龙舟投资解读:金融资产投资公司(AIC)是经过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专注于银行债权转股权业务。作为新兴的金融牌照,AIC目前处于试点阶段,但初步试点成果良好,预示着未来有扩大推广的可能。

(八)丰富创业投资基金产品类型。鼓励推出更多股债混合型创业投资基金产品,更好匹配长期资金配置特点和风险偏好,通过优先股、可转债、认股权等多种方式投资科技创新领域。积极发展创业投资母基金和契约型创业投资基金。

龙舟投资解读:在创投基金类型上,政策实现了创新性突破,首次提出鼓励推出股债混合型创业投资基金产品。这次允许股债混合性的创投基金产品出现,意味着以后的创业投资活动方式能够更加灵活。


4、加强创业投资政府引导和差异化监督

(九)建立创业投资与创新创业项目对接机制。实施“科技产业金融一体化专项”,开展科技计划成果路演、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一月一链”等活动,组织遴选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以及带动就业较多的企业和项目,加强与创业投资机构对接。

龙舟投资解读:在创投领域,各级政府部门正积极开展工作,政府基金的角色不再局限于简单的引导作用,而是要发挥更直接的引领作用。

(十)实施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优选一批高成长性企业,鼓励创业投资机构围绕企业专利产业化 开展领投和针对性服务,加强规范化培育和投后管理。

龙舟投资解读:科技企业的知识产权(IP)管理是一项精细而复杂的工作,而可商业化的专利数量不足,实际上可能成为创业投资参与的一个障碍。

(十一)持续落实落细创业投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鼓励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等企业的税收支持政策 ,加大政策宣传辅导力度,持续优化纳税服务。

龙舟投资解读:创投行业的税收政策一直是业界长期关注的问题,也是普遍存在的难题。调整税收制度具有挑战性,鉴于我国税收体系与国际体系存在根本差异,短期内也难以直接借鉴国外的资本利得税经验。此外,今年各地税务局开始关注合伙企业的“先分后税”问题,这可能进一步影响创投行业的税收环境。

(十二)实施符合创业投资基金特点的差异化监管。细化《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监管要求,对创业投资基金在登记备案、资金募集、投资运作、风险监测、现场检查等方面实施与其他私募基金差异化的监管政策,支持创业投资基金规范发展。

龙舟投资解读:关于创业投资的差异化监管,已在《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作出明确规定,具体的实施细节尚待中国证监会进一步出台明确的政策指导。

(十三)有序扩大创业投资对外开放。修订完善《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便利外国投资者在境内从事创业投资。支持国际专业投资机构和团队在境内设立人民币基金 ,发挥其投资经验和综合服务优势。引导和规范我国创业投资机构有序开展境外投资。深入推进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进一步优化外商直接投资(FDI)项下外汇管理,便利创业投资机构等经营主体办理外汇业务。研究规范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机制和制度框架,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引导境外创业投资机构规范开展跨境投资。

龙舟投资解读:在对外投资方面,政策的表述为“引导和规范我国创业投资机构有序开展境外投资”,这体现了当前宏观环境的转变。中国创投行业起源于海外,许多行业惯例和实践都是借鉴了国际创投的经验。为了保持中国创投行业与国际创投行业的紧密联系,避免两者之间的脱节,需要持续推出具有针对性措施。


5、健全创业投资退出机制

(十四)拓宽创业投资退出渠道。充分发挥沪深交易所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北交所)、区域性股权市场及其“专精特新”专板功能,拓宽并购重组退出渠道 。对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型企业 ,建立上市融资、债券发行、并购重组绿色通道,提高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北交所)发行审核质效。落实好境外上市备案管理制度,畅通外币创业投资基金退出渠道。

龙舟投资解读:创投市场的关键在于能否建立一个有效的退出机制。当前政策虽已提出完善并购退出、为关键技术企业提供IPO绿色通道以及推动境外上市等建议,但实施起来仍面临诸多挑战。

(十五)优化创业投资基金退出政策。加快解决银行保险资产管理产品投资企业的股权退出问题。支持发展并购基金和创业投资二级市场基金 ,优化私募基金份额转让业务流程和定价机制,推动区域性股权市场与创业投资基金协同发展。推进实物分配股票试点。

龙舟投资解读:当前政策正致力于通过二级市场支持发展基金,促进份额转让和实物分配。在A股市场的大背景下,政策也在加速实施境外上市的备案管理制度,使海外退出成为创投行业一个日益重要的选择。


6、优化创业投资市场环境

(十六)优化创业投资行业发展环境。建立创业投资新出台重大政策会商机制,各部门在出台涉创业投资行业、创业投资机构等重大政策前,应按规定开展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防止出台影响创业投资特别是民间投资积极性的政策措施。持续提升创业投资企业和创业投资管理企业登记管理规范化水平。建立健全创业投资行业统计分析体系,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

龙舟投资解读:由于资金来源和投资形态的多样化,创投行业常常面临管理上的复杂性。从长期角度来看,建立跨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协调机制对于解决这一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十七)营造支持科技创新的良好金融生态。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支持银行与创业投资机构加强合作 ,开展“贷款+外部直投”等业务。研究完善并购贷款适用范围、期限、出资比例等政策规定,扩大科技创新领域并购贷款投放。支持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可转债募集资金并购科技型企业。

龙舟投资解读:本条款明确了银行和上市公司在支持创业投资方面的角色。在中国这样一个以间接融资为主导的经济体系中,银行在创投行业的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导致资金分配的不平衡和资源的闲置。尽管之前尝试过的投贷联动试点效果并不尽如人意,我们仍然期待未来能有更具创新性和实效性的政策出台。

各地区、各部门要把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作为大力发展科技金融、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压实主体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要会同相关部门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各项措施落实落细。

龙舟投资解读:该条款确立了国家发改委在推动创业投资发展中的领导和协调职责。作为牵头机构,国家发改委将与各相关部门加强合作,共同推进“创投十七条”中提出的各项政策措施的实施。虽然我们期待这些政策能够陆续出台,但同时也要认识到,部分政策在具体落地和执行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定的挑战和不确定性。

“创投十七条”是国家对创业投资领域的重要指引,旨在更好地服务于国家战略,推动经济结构的优化和升级。通过扶优限劣的政策导向,净化创投市场环境,促进优质创投机构的健康发展,同时逐步替代个人投资者,提高投资的专业性和效率。在这一过程中,鼓励创投机构专注于专业垂直领域,实现早期、小型和创新型企业的投资,以支持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

创投行业不会消失,而是在国家政策的引导和市场机制的调节下,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创投行业将通过转型升级,实现更加专业化、规范化和市场化的运作,为创新创业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这不仅是对创投行业的一次自我革新,也是对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的积极响应。通过这种变革,创投行业将更加紧密地与国家发展大局相结合,为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的力量。


相关内容

热门资讯

产业链图谱合集(会员免费) 产业链图谱合集(会员免费)快速了解一个行业,从产业图谱开始
短视频赚钱全攻略:零基础学制作... 这些平台也通常会为消费者提供优惠支撑,例如平台优惠券、会员服务等,提升消费体验和价值。抖音、头条、西...
投资政策解读:“创投十七条”2... 6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创投十七条),措施共六...
OKR目标管理法资料包合集 下单后,加小助理微信—NXT023,领取资料包。
构建可持续发展的低空经济:机遇... 低空经济发展元年到来!板块妖股或将诞生!构建可持续发展的低空经济:机遇与挑战今年两会,低空经济首次被...
盘点 | 47张新质生产力产业... 1、新基建-工业互联网产业链图谱2、新基建-大数据产业链图谱3、新基建-人工智能产业链图谱4、智能汽...
【建议收藏】中国50大产业链全... 全国各省新材料产业链全景图飞机产业链全景图高铁产业链全景图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全景图锂电池产业链全景图充...